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Sprint 發展處長指台灣 WiMAX 業者需合作

業者間需要彼此合作

Sprint-Nextel 全球營運發展處處長 Teresa Kellett 來台代表 Sprint 與經濟部簽署此次合作備忘錄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針對台灣 WiMAX 業者發展,Teresa Kellett 也表示台灣 WiMAX 有太多業者競爭,業者間應該要彼此合作,才會有發展。

WiMAX 資費比 3G 更有競爭力

Teresa Kellett 表示,WiMAX 基礎網路建設需要投入相當多的資源,因此不是一家業者就能夠達成。而台灣有六家業者投入 WiMAX,彼此之間資源更多,可以互相溝通交流,才有與既有業者競爭的機會。

Teresa Kellett 指出,目前 Sprint 在美國所推出的資費包括固定式的數據上網方案每月 30 美元 (約 960 台幣)、搭配 USB 網卡 (USB Dongle) 行動上網每月 40 至 45 美元不等,較既有業者所推出的資費方案 60 美元與 80 美元更有競爭力。這價格與台灣業者相比,僅較 3G 上網費用略高,更比先前大同電信 (TATUNG InfoComm) 預計要推出的 1,680 元便宜許多。

Teresa Kellett 也表示,Sprint 在巴爾的摩 (Baltimore) 以 XOHM 品牌推出 WiMAX 服務後,也已在華盛頓、芝加哥展開測試,下一個城市可能在美國西北部僅次於西雅圖的第二大城市波特蘭 (Portland) 推出 WiMAX 服務。Teresa Kellett 對於美國 WiMAX 成長看好將會在 2009 年達到 60%、相當於 6,000 萬人的人口覆蓋率,2011 年覆蓋達到 1.2 億人口數。但對於目前 Sprint 擁有的 WiMAX 用戶數達到多少,Teresa Kellett 則語帶保留的表示不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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