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8日 星期二

因應電視廣播數位化 美FCC批准有線電視新規則

上網時間: 2007年09月18日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通過了數位電視轉移(transition)規則,將要求有線電視業者類比格式傳送數位廣播訊號,或者協助用戶轉換數位訊號。後者是要求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用戶可接收數位廣播的轉換盒。

以上兩項要求有線電視業者同時提供類比與數位廣播訊號的規定,是因應一項廣播業者與有線電視業者之間已達成的妥協。雙方的協議是為了因應美國將於2009年2月停止播出類比電視節目,全面轉移至數位訊號的計畫。

FCC日前通過的規定中的一個關鍵條款,將把“可視性要求(viewability requirements)”延長到2012年2月。但主管機關同意在該期間的最後一年對該要求進行評估,以確定是否能夠根據“技術和市場情況”取消這項要求。

「1992年有線電視法案(Cable Act)說得非常明白,」FCC主席Kevin Martin在與上述規定一同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有線電視業者必須確保全部收視戶都能看到根據本法案必須傳送的所有本地廣播站。因此,他們在數位電視轉換期之後,不能僅是簡單地切斷這些必須傳送的廣播站訊號。我們今天通過的規定是為了防止有線電視廠商那麼做。」

而有線電視業者則表示,他們對上述規定的通過表示欣慰。

沒有留言: